保卫(部)处工作职责

一、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,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。

二、组织开展法制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、安全意识、防范能力

三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,指导、督促、协调各单位、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协助各单位、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,预防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;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;督查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

四、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。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等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。

五、负责校园内交通标记的设置和管理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,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秩序。

六、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、规定,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。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培训、疏散逃生、消防演练活动。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、维护。监督检查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。

七、定期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。组织协同主办单位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八、负责校内师生的户口管理工作。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;

九、加强对保安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指导,督促保安公司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。

十、完成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保卫(部)处

2020115